12月15日,银川铁路公安处民警在银川火车站检票口查验时,识破了失信人员马某冒用他人身份证乘车的行为,被铁路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。12月24日,从银川铁路公安处获悉,自今年11月以来,先后查处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乘车案件已达11起。
从已处罚的案件来看,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购票的乘车违法人员,大部分为被法院列为“限高”的人员。明知已被“限高”但却抱有与马某一样的侥幸心理,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购票乘车,最终受到法律惩罚。
12月1日,在银川开往兰州西的D8933次列车上,乘警在工作时发现,一名女性旅客存在疑似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购票乘车嫌疑,根据盘查该旅客系失信人员刘某,因被限制高消费,便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购票乘车。
最终,11名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违法人员被铁路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。
银川铁警提示广大旅客,伪造、变造、买卖、出借、冒用居民身份证都是违法行为,请勿触碰法律底线,以免受到法律制裁。提醒老百姓,身份证是特别有效、特别直接的法律证件,轻易不要出借出租。
【纠错】 责任编辑:纪桂红